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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“大监督”工作协调会
4月16日,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“大监督”工作协调会在本部召开。会议由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刘正旗主持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、纪委全体人员参会。
会上,刘正旗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、“五一”节日节点纠治“四风”等工作对职能部门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。
会议审议了职能部门31项年度监督检查计划,提出了完善意见建议。同时,听取了职能部门一季度监督管理、亏损项目违规违纪与履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“回头看”等工作开展情况,对职能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履行监督管理职责、积极参与构建“纪委再监督+职能部门日常监督+职工民主监督”大监督工作格局、持续做好专项治理“回头看”等工作进行了再动员、再部署。
会议指出,要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、上级与公司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精神,进一步明确思路、统一思想,发挥各类监督保障执行作用,不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,不断完善一体推进“三不腐”工作机制。通过协调会工作机制,加强对反腐败、“大监督”、专项治理、作风建设等工作的组织、协调与推动,着力营造公司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。
会议强调,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提高站位,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,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大局,发挥职能作用,促进协调沟通更加顺畅、协作配合更加紧密;要聚焦主业,充分认识构建大监督格局的重要性,整合监督资源,形成监督合力,履行专业监督职责,实现监督资源共享,降低监督成本,优化监督效果,有效防范化解经营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隐患;要聚焦主责,持续推动本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向好,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,做实做细日常监督,用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推动业务系统建设提升;要落实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,用问题整改促进业务系统能力提升,用作风转变检验问题整改成效,做到巡察整改与能力作风双促进、双提升。
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《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》,传达了集团公司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纪检工作会议精神,解读了集团公司《纪检组织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进行再监督实施细则》《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大监督工作格局实施办法》等内容。
会议现场